台灣區植物油製煉工業公會發展史

  1. 台灣植物油製煉主要原料是黃豆
  2. 黄豆採購制度的演變就是一部植物油製煉業發展史,可分四個階段:
  • 第一階段-美援黃豆加工時期(民國四十五年至五十四年/1956-1965)
     
    台灣人口:9,390,381人~12,628,348人。
    國民生產毛額(GNP)US$141
    ~ US$217

     政府遷台,不久接受美援,初期的美援物資,最重要的是農產品黃豆、麵粉的援助,政府也將這些美援物資運作得很成功。當時公會會員23家,設備:油壓提油機及簡陋的二級油精煉機,每日生產能力5噸 ~ 50噸不等,每年加工量70,000公噸。黃豆配額由糧食局、美援會做主體,會同其他幾個單位監督,核定各廠生產能力,而後決定配額。
     
    會員廠領取配額黃豆代為加工,產品二級黃豆油和黃豆餅全部交回糧食局,其中油配給軍方,豆餅配予農會轉售農戶,會員廠從中獲得優厚且安定的利潤。此期間政府原則上禁止設立新廠,除非有特殊因素才准設立。美援黃豆於民國五十四年停止。
  • 第二階段-分組採購時期(民國五十四年至六十四年/1965-1975)

台灣人口:12,628,348人 ~ 16,149,702人。
國民生產毛額(GNP)US$217 ~ US$964。

 同業廠商組成六組自行採購黃豆,並委託三單位-中央信託局(CTC),台灣省物資局(TSB),中華貿易開發公司(CTDC)代辦採購業務。民國55年/1966年政府開放油廠設立,民國56年至61年,五年期間業界將生產設備、製油技術,迎頭趕上國際水準。採用萃取提油,生產黃豆油及黃豆粉。生產力大增五倍,黃豆消費量也增加約五至六倍,達到每年45萬公噸。
 民國61年後,因會員廠投資過多,三年內增加日產200噸以上的大油廠十數家,生產能力為當時台灣需求量的五倍,年達250萬公噸。嗣後以阿戰爭引爆世界性的石油危機,引起物價波動。民國64年末的製油業陷入困境,面臨巨額虧損,成為當時最艱困的行業之一,會員廠怨聲四起,要求協調申報額度,聯合採購的意見,日益增加。

  • 第三階段-協調申報,聯合採購時期(民國六十四年至七十七年/1975-1988)

台灣人口:16,149,702人 ~ 19,903,812人。
國民生產毛額(GNP)US$964 ~ US$6,379。

 民國六十五年七月在政府支持,業者大部份同意下,由國內製油業、貿易商成立台灣區進口黃豆聯合工作委員會,實施協調申報聯合採購制度,製煉油廠及貿易商都有配額,大家依配額數量每月有秩序的進口黃豆。
 其他配合聯採的配套措施則有:1、成立黃豆平準基金,實施油粉平準價格。2、確立三個月安全庫存量制度。3、訂定進口黃豆油、粉替代品繳交差價辦法等。同時政府與業界充份合作,協助增建碼頭與卸貨穀倉,配合國輪承運政策。「雜糧基金會」、遠東倉儲公司亦於此時陸續成立。此一階段,業者充份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,也能安定的經營事業。

  • 第四階段-貿易自由化時期(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一日至今/1988年7月以後)
    台灣人口:19,903,812人 ~ 23,000,000人。
    國民生產毛額(GNP)US$6,379 ~ US$19,253(2011年)。

     聯合採購在實行12年後造成了一些問題,最為社會詬病的是進口配額的分配無法公平、合理,而為部份業者爭議、不平的是,少數業者,不事生產,坐享配額,就可獲取利益,需要額度的又無法得到,來滿足工廠的加工需求。
     在爭議日烈下,政府決定取消聯合採購,平準基金辦法及其他配套措施,開放黃豆自由進口,此亦符合當時政府推動貿易自由化的政策。此一階段,製油業幾經整合與淘汰,溶劑提油廠己走上大型化、自動化,集團化型態,目前工廠主要有二大二小:二大為大統益(南部),產能日處理黃豆4,700 公噸;中聯(中部)日處理黃豆3,000公噸。二小為長輝與台糖,長輝產能日處理黃豆1,000 公噸;台糖日處理黃豆約300公噸。